学做月光女郎

2004年4月26日 | 作者: 蝶舞

昨天上午美美睡了个懒觉,之后两人就冒着雨天去购物了。去正在100返100的安贞华联。走之前特意去银行查自己的存款余额,怕不够花的。其实,还有两家杂志社欠着我的稿费,gg亦有1k多稿费打着白条,纵然如此,人家现在不高兴给,也没有办法。

冲到华联。先去看ebase的衣衣。上次在新世界看了觉得不错来着,很嘻哈的风格,和别的女装品牌相比颇有特点,正好华联在返券,自然要买。结果ebase的衣衣看起来和在新世界看的非常不同,诧异中。小姐说,她们各个专柜本来样式就都不一样,只有少数重合款式,而且主要走款而不走量,颇有些有缘就拿走的意思。这点我倒是喜欢。看到旁边的only,etam人头攒动,想到过一阵子满大街都是那些样式的衣服,也觉得可怕。

开始试穿,无论是背心式的条纹棉恤还是脚口收紧的灯笼长裤,还是长至膝盖可收可放的大红色街头篮球服,还是艳蓝色的大翻领大口袋运动马甲……都意外地合身而且喜欢。和我以前的服装完全不同的风格,街头、散漫、时髦,夸张的颜色,很teens的风格,竟意外地合适我。挑了5件,总价800多,后来又凑了个手链,正好可以400返400,相当不错。回家来穿着坐在被窝里看《防弹武僧》,不顾天气冷,硬要穿着短袖,被gg嘲笑。

之后我们又进行西装大搜索,把几个比较有名的国产品牌都看了。差强人意,没有特别合适的。行至Vicutu,眼前居然一亮。喜欢他们把西服做得那么年轻。除了那些可怕的老男人穿的颜色外,又有非常出新的颜色,连浅灰中镶嵌竖条纹和藏蓝中镶嵌竖条纹都显得又成熟又时髦。颜色的细密程度和搭配的细心令人叹为观止。而西服上身之后,日版,三粒扣,双开气,既是当下流行的西装样式,又贴身。gg肤色白,肩宽背挺,穿上这套西装,十分出彩。于是喜欢上了。密密检查一番衬里的做工,也是细节处见精神,又是意大利的面料,又有纯新羊毛的标志。最后的价钱当然也是叹为观止,4k差一点,好在可以返券。

于是拍板刷卡去。先刷西装,再刷我的衣服时已是余额不足。gg把他卡中残余的100块替我刷掉;我再自钱包中掏出一个50块,买回了我喜欢的小衣服。后面交款的小姑娘等得不耐烦,我回头瞪她一眼。

晚饭已经不敢在外面吃了,买了一堆咧巴、牛奶回来充饥。再花11块打车回家。

早上起来数数钱包里的钱,总计:3张皱巴巴一块钱,1个两毛钱,一个1毛钱硬币。真是爽呀!我也开始做月光女郎了。想到昨天晚上我们很乐观地算计:剩下的4月的几天靠我今天去单位领一个小小的活动补助度过;月底该来5月的工资了,然后在五一期间用掉;再接下去的日子里一定要把欠款都追缴回来;如此这般,就又可以用6月的工资了。

嗯。不错。一会儿就拿我的三块钱去坐公车去单位,如果领不到补助,我就没有返程票钱,就呆在那里不回来了!

花生绝食记

2004年4月23日 | 作者: 蝶舞

从香港回来后,每天我都给花生小ki吃罐头。

时间也很固定,都是差不多11点我洗刷完毕气定神闲打算自己吃午饭前。先从冰箱里拿出罐头,拌上妙多乐的猫粮,高兴的时候再加一点热水,汤汤水水的卖相很好。

每当我蹲下,弄小家伙的食盆时,花生的小胖肚子都烧着开水,兴高采烈在我膝边绕啊绕,扮演母子情深图。两猫也因此养成良好生活习惯,早上6:40起来先吃猫粮,然后到我床头来踩头,呼唤我起床;我不起,猫只好自己再睡;睡到我起来为止,猫们兴奋无比地呼唤着我的名字,一边伸懒腰,开始玩闹;等到这顿猫罐头吃下去后,开始舔毛,上窗台看小鸟抓苍蝇;然后昏睡至晚上;再起来嗲声嗲气吵着要陪玩,自己吃猫粮。我看花生小ki的一天都是为了这顿罐头而活,其它的活动都是消食或准备。

但是,今天没有罐头了。吃光了。我也没钱了,没买。

11点时,花宝宝开始不安,开始对我大叫,双目炯炯直视我,要求罐头。我蹲下来摇摇猫食盆,小ki着骗,凄厉地叫着,跌跌撞撞从窗台上飞奔下来。然后两猫气愤而失望地游走。

我还在晾衣服,花生走到我面前,把我的路拦住,从嗓子眼里面发出“咿咿唔唔”的细小声音,拖得长长的调子,一定要我明白,应该开饭了。

照旧不理。花生几乎没哭出来。一边用脸去蹭食盆旁的架子,一边渴望地看着我。继续叫。然后,“唔~”地一声,倒在地上,意思是要撒泼了。

我从他身上跨过去,锁上门,吃饭去了。

回来后发现花生依旧在绝食,一粒猫粮都不肯吃。看到我在吃窝窝头,强烈要求吃一点。给了他半个窝窝头。小ki很快屈服了,开始啃猫粮,又爬到窗台上去吃草,认命地倒下来睡觉。

我开始烧水泡我的小叶苦丁(昨天花宝宝还吃了好多泡过的小叶苦丁,吃得比猫草香多了),把剩下的热水倒在猫粮里面泡泡,又加了些草。过半天,回头一看,花生呜咽着吃猫粮了。真是可粘的小孩呀!!!

阴道女士和《阴道独白》

2004年4月22日 | 作者: 蝶舞

[说明]:本文发表在04年某杂志,请勿随便转载。

伊娃·恩斯勒(Eve Ensler)创作的话剧《阴道独白(Vagina Monologues)》,自从1997年由作者本人在纽约独自出演并获得美国奥比奖后,迅速风靡世界。从百老汇到伦敦西区,从耶路撒冷到萨格勒布,从戏剧节到大学礼堂,该剧被译成超过25种语言,在全世界上百个国家的剧院、学校甚至社区里进行演出。全剧以独白为主,演员从一个到数十人均可。规模最大的一次是2001年2月在纽约麦迪逊广场花园的演出,包括奥普拉、简·芳达、格伦·克罗斯等在内的许多名人参加了演出,1800名观众观看。演出过该剧的著名艺人不胜枚举,包括胡比·戈德堡、凯特·温斯莱特、妮可·基德曼、梅兰尼·格里菲思、杰瑞·夏尔(英国名模,1999年度收入最高的模特)、索菲·达尔(英国名模特儿,鸦片香水代言人)等。

而曾经单人出演过该剧的恩斯勒因此得了个新绰号——人们在街上看到她后会惊声尖叫:“快看,‘阴道女士’在买鞋子!”恩斯勒回忆说:“当我刚开始被人到处叫‘阴道女士’时,实在觉得要神经失常。”而她的朋友也说:“改个标题吧,你疯了吗?你不能谈论什么阴道。”而现年50岁的恩斯勒实在已经是名流了。

恩斯勒将写作当成对自己的救赎,“通过写作我创造了另一个自己,写作让我保持心智健全。”但《阴道独白》的成功远远超出她的想象。她因为在聆听一位朋友谈论绝经期身体的感受时被深深触动,开始创作该剧,她采访了200名妇女,包括已婚者、单身者、女同性恋者、演员、专业人士、学者、性工作者、年轻的和年老的女人,主题就是她们的阴道。

《阴道独白》是这样开场的:“让我们从‘阴道’这个词开始。它听上去好像是一种传染病的名字,或者是一种医疗器械,比如说,‘护士,快点,把阴道递过来’。阴道,阴道,不管你把这个词念多少遍,它都不是你愿意说出口的那种。它完全是个荒谬可笑的、丝毫不性感的词。”

随后一些部分是幽默的:“在阴道周围是无尽的黑暗和神秘——正如百慕大三角,你何尝见过有人从那里返回。”更多的部分令人深感不安,比如说波斯尼亚难民对战争中遭受的强奸的回顾:“这些士兵将长长的厚重的莱福枪管插入我体内,冰冷异常,冻住了我的心。不知道他们究竟是会开枪,还是用枪管把我捅穿,穿过我的大脑。”

《阴道独白》是在采访基础上完成的,作者采访了不同群体的两百多个妇女,了解她们关于阴道的感受。共有十八个片段,叙述形式以独白为主。其中还可再分为口述实录风格的独白、混声形式的访谈集锦;混声里有时是作家和被采访者对话的形式,有时是多人话音的穿插。在多数独白之前,有作家的说明——描述创作意念的形成、交代人物的背景、把故事献给某一位或某一组妇女。

揭露战争施与女性的暴力形式——强奸,这是剧本的主题之一,由一位波西尼亚女性的独白来表现。

正如1998年出版的《阴道独白》剧本的序言中所说:“在过去的30年里,所有那些被揭露出来的施加于女性身体的暴力真实,激起女性主义的强烈义愤;无论这种暴力采取的是哪种形式:强奸、对儿童的性虐待、反女同性恋的暴力、对女性的肉体折磨、性骚扰、针对女性再生育选择自由的恐怖主义,或者是国际性的女外阴切除暴行。妇女的心智健康是因着这样的努力才得到挽救,那就是公开这些隐藏的经验,给它们命名,把我们的愤怒转变为积极的行动,以降低和平息暴力。”

恩斯勒希望藉此反抗针对妇女的一切暴力。从1998年起,《阴道独白》的上演掀起了国际性民间女权主义浪潮“V日运动”,并成为该运动中最重要的一环。原本是西方传统的情人节(Valentine’s Day)的2月14日,被赋予崭新含义——“Victory over Violence”(战胜暴力)。在“V日运动”的网站www.vday.org上,这里的“V”被解释为胜利、情人节和阴道。

恩斯勒承诺,在情人节和妇女节,人们可以免费演出该剧,但绝对不能更改剧名。人们通过演出该剧筹集反对针对女性暴力的基金,仅2002年的演出就募集了超过七百万美元,2003年“V日运动”的慈善活动超过1000个,在美国,每年都有数百所院校演出该剧。2000年3月2日,上海的美国俱乐部里演出了该剧的英文版本,300名观众被要求盛装出席。2003年12月7日,广东中山大学的学生们在广东美术馆演出了该剧第一个中文版本。

为什么要写阴道?也许所有的一切都可以追溯到童年。恩斯勒在纽约的郊外长大,父亲是食品厂的管理人员,母亲是家庭妇女。她的童年伤痕累累,现已过世的父亲当年曾殴打她并对她进行过性侵犯。恩斯勒曾说:“如果我没有经历那么多的虐待,我就不会像现在这样坚定地做这些事。”青春期时,恩斯勒通过酗酒和吸食毒品来试图派遣心灵的创痛。她在酒吧遇到的男服务员理查德·迈克德摩说服她进毒品勒戒所,他们在1978年结婚。后来离婚。

在成名之前,恩斯勒一直在采访的基础上写剧本,因此这一技巧对她来说驾轻就熟。而她渴望的竟是有一天让《阴道独白》不再成为什么大事。她说:“我希望有一天,女性能穿上最短的裙子和最紧身的上装,自我感觉很棒,别人也以欣赏的眼光打量她们,没有任何人因此和她们辩论,没有人让她们感到不安全或是受到威胁。”

评论:

“这部独白是伊娃·恩斯勒将女性在想到自己的身体和性事时的羞耻和尴尬抹去的运动的一部分……既是对女性的性事的一种庆祝,又是对侵害它的行为的一种谴责。”

——纽约时报

“坦白,幽默,感人……一部引人瞩目的关于女性本质的狂想曲。恩斯勒最终获得了辉煌的成就。”

——芝加哥论坛

参考:CNN网站评论,Vday官方网站,amazon书评,番茄评论,兰登书屋,其它评论。

我的钻戒我的梦

2004年4月22日 | 作者: 蝶舞

早上从梦中醒来,一身冷汗。将醒未醒之际,思考了一下梦的合理性。

话说梦到回家,亲戚们来看我的钻戒。某个姑夫很得意地过来,向我一伸手,指上是一个n克拉的方形大钻戒,钻石大到覆盖了半个指节。我惊异得嘴巴都合不拢。原来流行方形钻戒了,我的圆形过时了吗?怎么记得对于钻戒的切割来说,圆形是最值钱的呢?有些羞愧地把自己的手藏到背后。

然后又梦见一颗盘牙碎了。用舌头舔了舔牙根,还算平滑。手里托着那颗掉下来的盘牙,居然中间镶着我钻戒上的那颗钻石,而碎开的牙也是些未经雕琢的碎钻散在旁边。原来是牙上镶着钻石,用力一咬破掉了的。梦中没有丝毫赚到了的感觉,却很着急地想,牙怎么办呢?

醒来之后自然大ft。

这个姑夫最近颇赚了些钱,买了数处房产,为人也比较炫耀些,比较有攻击性的那种成功男性。难怪会在梦中用钻戒这样的形式来刺激我的自尊心。即使在生活中也很像是他能干出来的事情。至于形状是方形的倒很正常,男人戴超大的钻石,还是方形更体面些。这个颇符合逻辑。

牙齿……难道我对自己前半年的看牙医经历耿耿于怀?不过至于牙里面要镶钻石吗?一咧开来,“叮”地一亮。哗,《小鬼当家》里的坏人,《蜡笔小新》里的混社会少年!要是碎开的牙都是钻石,那当真不错。嘻嘻。用来镶个项链手环什么的。

醒来后在屋子里转数圈,打扫卫生之后取出我的钻戒戴在手指上。嘴一咧,笑了。

决定从今天起就开始形影不离地戴它,不再当宝密密雪藏。

前两天和朋友玩。一个朋友的朋友,外国小伙子,问我们是不是couple,然后大声说“they are very cute”。啊,多谢多谢。又逼问gg是如何求婚的。我们两个大眼瞪小眼,不知如何回答。

想到Lucy给我普及的知识,在国外,男生应该买钻戒向女生求婚(如果最后没有结成婚,戒指就不还了,违约金nou,hiahia);然后结婚的时候戴一个白金素圈。呼呼。咱们这儿倒好,钻戒等于婚戒。害得我们先兴高采烈戴了一段时间婚戒当作订婚戒,然后再戴应该作为订婚戒的钻戒-_-!

外国人非要逼问是谁向谁求的。他不知道,求婚对于我们来说早已成了游戏,歇着没事说一说;要挟的时候说一说;恐吓时候要说一说;安慰时候说一说(听上去像那个果冻广告)……gg在旁边嘀咕:“都求了几十次了吧,每次她都答应了!”

哈哈哈!

戴着戒指出去吃饭。阳光灿烂。gg叮嘱我留意一下钻石在阳光下的光芒。钻石澄明透亮,光头很足,ideal cut果然并非浪得虚名。漂亮极了!

为什么我不赞成在sasa买化妆品

2004年4月21日 | 作者: 蝶舞

没去香港之前,很热爱sasa。这是一种盲目的爱。人人都说它好,东西又便宜,性价比又高,于是主观地把它想象成是我以前去欧洲时看到的那种开价的化妆品超市。

去sasa的网站,一个品牌一个品牌地浏览,锁定觉得还不错的碧欧泉,查出每一款喜欢的香水的价格和容量,细细记下引起我兴趣的东西,最后和网上download的购物攻略一起排好版用清晰的字体打印出来。同行的姐姐在机场看到我掏出这么一个活宝,大呼:“清华女生!”

羞愧中有一丝得意。

初到香港,行程很紧,光顾着游景点,没空买化妆品。只是在匆匆间一瞥“卓悦”的店面,果然如超市般,开架式的。很多很年轻的小姑娘在里面购物。但是,感觉并不太好,马上让我想到新街口五道口那些假的水货店。心里希望sasa可以好一些。

后来终于在尖沙咀看到了数家sasa店。很漂亮的粉红招牌。进去一看,店门口堆了好多小的香水仔,基本都是去年以前出品的香水。一看就知道是怎么来的:商场的香水试用装,不知是过期了还是太多发不完贩到这里来了,一般是那种2ml的带喷头的玻璃或塑料管子,通常是三个不一样的2ml带着原先试用装的商品说明(就是一个商标纸片上放一个小管子)绑在一起,打个蝴蝶结,卖30来块钱;还有比较像样一点的试用装,就是迷你香水了,一般7毫升的样子,偶尔有15毫升的,也是放在盒子外面拿玻璃纸包一包,打个蝴蝶结,20-50不等。通常都狠便宜。品牌各式各样,一大堆,不都有名,也不全,就像咱们这儿的外贸小店一样,赶上哪批货就卖哪些东西。里面引起我兴趣的有CK系列、Sonia Rykiel的7.5ml针织衫系列,22港币。但是最后兴味索然,一样没买。

店门口的架子上还有很多特价超便宜的东东,要不就是听都没听过的化妆品杂牌,多数是日本的,也像新街口的小店或韩国城那样,要不就是样子很傻的超大欧洲香水。

进去看一下,各个品牌勉强分了一下专柜,但没有专柜小姐。感觉很像华联商场一楼小护士、美加净等集中在一起的贴墙的柜台,只是卖的是兰蔻等等。货品很不全。比较便宜。但是盯着那些东西,我就是下不了手。最后要帮人带的碧欧泉和雅顿都没有买。我会一直在心里犯嘀咕,几百块一件的护肤品我有必要在这里买吗?万一是假的呢?比商场也就便宜几十块而已吧。

后来去了香港的大商场,再和sasa做比较,觉得无论在哪一方面,两者都是不可相提并论的。大商场的化妆品有自己的专柜,有自己的推销小姐,根据我的经验,所有品牌的小姐态度都很好,她不会勉强你,会让你反复试用,给你好的建议,不买也没关系;sasa的小姐基本上也很礼貌,但态度就不会那么殷勤,也不要指望她们给你很好的建议,因为选择余地本来就不大。

商场的货品非常全,非常新,尤其对于买化妆品来说,买当年新出的颜色很重要。每一季都有自己的流行色,花差不多的价格买最符合当季潮流的东西,何乐而不为?护肤品,自然也是当年新出的更好些,保质期更长些。同时,新品往往有促销,最常见的就是打9折,有些地方会打85折,再加上有时会按1:1收人民币,算下来价格和sasa也差不太远了。即使不购买新品,也可以索要到新品的试用装,看看自己用起来合适否。在专柜买东西,还常有买够多少赠多少的活动,相当值。最重要的是,专柜小姐会给你很多关于她们品牌的知识和信息。

我并不了解sasa之类的进货渠道。但是我们在太古商场买口红时,同行姐姐要的前年出的那系列的口红已经被收在了壁橱下面,不再卖了。因为她要,小姐才寻宝般把那口红找了出来。我们后来想,如果不买的话,这个口红可能就流向sasa了-_-!至于大瓶香水,因为造假很容易,最简单的办法就是留一点真的香水兑上酒精,闻上去也差不多(这个说法有待考证),所以也让人起疑心。

干脆,别在sasa买东西啦。招呼到脸上以及全身的东西,又何苦为了几十块钱去冒一些可能存在的风险呢?既然去香港玩,就享受一下香港出了名好的服务吧。

钱不够?那就干脆少买一样好啦!

春初早韭 时蔬滋味

2004年4月21日 | 作者: 蝶舞

上午去菜市,意外地被某个摊贩拉住,向我骄傲地展示了他“绝对好,但有点贵”的时蔬:茭白。他的推销词是这样的:“南方人最喜欢这个,天天有老主顾问我有没有货。”忍不住在心里笑了一下,为那些念念不忘“熟悉的好滋味”的南方人——如果以长江为界的话,我倒也算个南方人。

回去迫不及待地将茭白淡青绿色的壳剥开,最外面的两片叶子硬硬的,有点像玉米外面的那层衣。里层的壳则软许多,并且像笋那样一圈一圈依次上缩。剥完壳后露出的可食的部分嫩白饱满,仿佛掐得出水分一般,完全是新鲜好蔬菜的表现。掐去茭白的一点尖头,竟然有股淡淡的甜香从中逸出,颇似甘蔗的滋味。

前两天还买到了新鲜的春笋,是那种长长的苗条形的笋。剥开坚实的褐色外壳,露出光滑嫩黄的内在,在水中煮一滚,一股鲜笋特有的香气一直围绕在屋子里不散去。这种笋在我家乡被称作“浙江来的笋”,吃得不太多。在家乡,这种笋不如毛竹的冬笋“金贵”——要吃就要吃冬笋的。毛竹的冬笋,长成尖顶歪歪的小胖子模样,一小颗一小颗,因为是从土里刨出来的,壳上带着泥土。剥掉壳,笋体就更小了,自然鲜嫩非常。新年前后,家家要消耗掉很多的笋,妈妈通常一次煮很多晾在凉水里,随时捞出几颗出来配菜。而它几乎是百搭,也几乎款款好吃。如雪里红炒笋片,咸肉笋块炖汤(上海似乎是叫它“腌笃鲜”),都是做法简单、颜色悦目、口感嫩脆又相当味美的菜式。食之胃口大开之余神清气爽。不过,在北京的餐馆是不要指望吃到新鲜的笋的,餐馆小姐所谓的鲜笋都是“刚开的笋罐头”的代名词,完全没有笋的鲜气,只余酸味和长纤维的口感。不知道是因为笋壳一层一层剥起来太麻烦,还是罐头笋比较便宜,抑或是不懂吃笋。总之,北京的“笋丝炒肉”是一道相当可怕的菜,听上去也颇像儿时体罚的某种形式:)。所以,能够吃到春笋,我已很是庆幸。

茭白也和笋一般,随意地切片,炒火腿片或是尖椒,在锅热油烫、迅速拌炒之时便已从嗅觉上感知其特殊的鲜美,如同春天的气息一样凸现在心底。

不知道家乡的烧菜方式是否属于“淮扬菜系”,不过我倒是深为欣赏其“呈现、烘托食物本身滋味”的烹调精要。也就是说,最佳的烹调方式是保持食物特有的口味,并通过调料和烹调过程使之更为鲜美,而配菜也要和其彼此烘托、相得益彰。要达到这样的标准,刀功、火候、调料固然重要,对食物材料的选择更是关键的一环。从小生活在这样的环境里,对新鲜蔬果、鲜活水产、节令食物的喜爱已经变成了一种血液里的东西。所以会为吃到严冬只存在很短时间的鲥鱼而欣喜(古人有“炎天冰雪护江船”送鲥鱼进宫的诗句,一到春天它就成了刀鱼,口感完全不可同日而语),为错过新春的香嫩枇杷而懊恼。

记得有一篇文章里写道(可惜完全想不起是哪位作者了,也记得不很确切了),她受邀去吃日本菜,昂贵,但是就是一个小小的碟子里放一片薄薄鱼肉或其它什么一点点东西,完全吃不饱。后来,作者领悟到日本菜的两点精要:一是气氛和器皿与食物搭配的艺术感(这让我想到《千只鹤》中川端康成对种种精美茶具的描绘,令人着迷);二是节令食物的新鲜口感,吃的不仅仅是口中的食物,更是要有对季节来临的感受和对自然赐与的感恩。后一点看上去很亲切。

其实中国的古人亦有对时令蔬菜讲究的传统。谈论蔬菜的滋味时,推崇“春初早韭,秋末晚菘”。春初的韭黄最当令,滋味也最好。而秋末的白菜过了霜降,滋味会格外鲜美。记忆中深刻的,倒是冬天时妈妈常喜滋滋地买回“经了霜打”的“乌油菜”,一种墨绿色的趴在地上长的叶子菜,用猪油炒了,再放在饭锅上蒸,那种鲜美肥腴的滋味真是难以形容。一年仅此一次。来北京上学后,就再也不能吃到这道菜了,因为这个时候我都不可能在家中。因为同样原因错过的食物还很多,如春夏之交用一种特殊的乌饭草汁染制的乌饭,它沁入心脾的清香与弹性的嚼感都久违了。幸福的是,我倒是从没耽误螃蟹的肥美滋味。

老一代作家里也颇有些喜欢并热衷于撰写关于江浙一带清淡蔬果食物的文章的,记忆最深刻的是周作人。中学时候很喜欢看他的散文,他的文风正如张爱玲所评论的那样,“有一股冲淡之气”,倒是很登对他所喜欢的食物。现在常看的则是叶灵凤的小品文,樱桃、莴苣、蚕豆、蒌蒿,在他的笔下饶有生趣,又充满亲切,深感同道中人。

由于这段特殊的时期,外出次数大大减少,也不敢随便叫外卖或是在外面吃饭,倒让逛菜场自己做菜成了新的乐趣。虽然有时嫌麻烦,觉得不如吃食堂那么方便随意,不过第一时间见到时令蔬菜的欣喜也是一种补偿。做出可口新鲜的菜式是一种巨大的成就感。抚摸艳红胡萝卜、青翠欲滴的生菜、饱满紫色的茄子时的舒畅感觉也是一种愉快的体验。

日本女作家吉本芭娜娜有一篇著名的叫《厨房》的小说,开篇第一句就是“在这个世界上,我觉得我最喜欢的地方就是厨房……厨房即使脏乱之极,我也爱不自禁……只有我和厨房残存相依,我想,这毕竟好过只剩我独自一人。”这是一种从未听到过的关于女性与厨房的真切的声音。而另一位不那么知名的中国女作家杜丽在《倾斜的女人》里面写道:“两脚踩着厨房的地,就仿佛踩在了生活的本质上,踩在了万物的真谛上,踩在了朴素的真理上。”两个都是我喜欢的作家,两篇都是我喜欢的文章。真的,有什么空间能比厨房更和女人密切相连呢?杜丽觉得,那些碗盘杯盏盛放着女人的悲伤,厨房的地是最真实的一块地。而我下厨,更觉得这是女人经由对蔬果的触摸和观感而逼真感受季节脚步的特殊途径。握着一只饱满的芒果,或是一刀切下西红柿溅落的晶亮汁水,都是生命最真的喜悦。

(写作于2003年非典期间,那时热衷于厨艺,生活方式和心境都由于非典发生特别奇妙的变化。如今,春夏之交的季节又已来临。窗前绿叶已然婆娑。M同学说他很喜欢这篇小文。就发出来吧,纪念我们一起度过的非典岁月。可惜还没有在哪里发表过,真该骗些稿费来买件新衣衣。)

纪念乔治·哈里森:by妻子奥莉维亚

2004年4月20日 | 作者: 蝶舞

作者:奥莉维亚

译: 蝶舞

乔治已离我们而去,他留下的寂静震耳欲聋。尽管他不肯承认自己的角色是娱乐别人,我和他在一起时从未枯燥乏味过。我们的生活充满喜剧,偶尔也有悲剧,但贯穿始终的是对一切生物的深切热爱。他在生活面前是勇武的斗士。用鲍勃·迪伦的话说,“他拥有一百个男人加起来的力量”。在面临种种难题时,乔治永不退缩。

我和儿子达尼与乔治相处有如朋友,他无处不在的浓浓爱意宠坏了我们。早上的起床号根据我们休息的地点和情绪而定,可能是印度传统的拉迦曲调,吠陀的圣歌,莫扎特的协奏曲,也可能是卡贝尔·卡洛威的军号曲,或Hoagy乐器版的《星尘》,他一路吹着这些曲调走过来,我的一天就从不自觉地吟唱这些曲子中开始。他喜欢散播歌曲的种子。有时,他会故意吹一首我不喜欢的歌曲,让它的旋律在我脑海萦绕;当我抱怨时,他会说:“行,找首歌取代它,”然后吹另一首。

当早晨清风微拂,热茶的水汽袅袅而上,所有感官得到满足之时,外出透气的乔治会带回一朵野花或一片叶子,都是别人路过时会忽略的那种,但它们逃不过乔治的眼睛,就好像乔治能够一眼看到别人真正的内心那样。他这种能力也遍及他所面临的各种事物和工作。他对事物核心的洞察力给他一种“与众不同的态度和风格”。

有人将乔治对园艺的热衷看作是对植物热爱和了解的结果,岂不知他认为在自然中和上帝离得最近。他进行园艺的驱动力是对认知上帝的渴望。他常说:“如果有上帝,我们必须见到他;如果有灵魂,我们必须去感知。要不还不如不相信。我宁可做无神论者,也不要做伪君子。”尽管不少宗教团体声称乔治是他们的成员,但乔治从来不是。他的精神认知是多层面的。他潜入内心深处,从不满足表面的浮光掠影。他欢迎所有宗教的核心思想,但从不耐烦有组织的宗教团体或宣扬罪恶与神秘的教条。对于乔治来说,没有什么是神秘的,他可以很高兴地和任何人谈论上帝,不管是与对此感兴趣的人,还是与对此毫无兴趣的人!

乔治思想深刻。他的信仰非常强烈,我可以和他一起乘坐那信仰的潮水奔向我们共同的精神目标。有时我不免为自己的这种偷懒感到羞愧。而现在,他离去了,留下我们独自奋力划桨前行。

乔治将他独特的美妙音乐留于世上,有些曲子尚未完成,或是只弹唱过一次。家里的每只唱片录音机和磁带播放机里面都放着一盘录音带,里面录了一首新歌的开头,一些是钢琴、尤克里里琴或吉他的声音,一些有着非常有趣的念白,一些则有着极端严肃的歌词。所有这一切,都来自他天才的创造力。

乔治,我深爱的朋友,除了陪伴我、和我聊天、给我智慧之外,他是我们生命中鲜活的背景乐。每当我吟唱起一首歌,他便鼓励我。如果我拨弄起尤克里里琴,他会成为我的小乐团成员。乔治生前非常慷慨大方,“对任何快乐或自由的人心存感激”。他觉得,每个美妙的时刻都值得让它更好。

我爱你,乔治,我们共享的快乐、悲伤、教训和爱充盈我心,直至我们再度相遇。

2002年1月

安静的甲壳虫乔治·哈里森

2004年4月20日 | 作者: 蝶舞

这是我发在去年《演艺圈》杂志上的文章。通过查阅大量英文资料,我从写作之前对哈里森的一无所知到后来形成的文字中充满立场和观点(这并不是一种冷静的做法,I know)。我开始喜欢哈里森,也喜欢他的第二任妻子。看到后面他的妻子奥莉维亚写给他的纪念文章,你就知道她有多爱他。在所有我写过的明星传记中,除了马龙·白兰度,最喜欢的就是这一篇。可惜的是杂志中有大量精美的珍贵图片,这儿只有文字了。

乔治·哈里森是摇滚年代最受尊敬也最有成就的音乐人之一。他精妙绝伦而又不事喧哗的吉他弹奏奠定了“甲壳虫”乐队的声音风格。他的《Something》,《Here Comes the Sun》和《While My Guitar Gently Weeps》都是乐队最棒的曲子。哈里森穷其一生对新音色的追求对“甲壳虫”乐队产生了深刻的影响。他将印度弦乐器锡塔琴及其他东方乐器引入“甲壳虫”的创作,也影响了整个摇滚界。在六十年代后期,他引领“甲壳虫”探索东方的宗教,同时踏上个人的精神旅途,这条道路一直伴随他直至生命最后一刻。1970年,哈里森在“甲壳虫”解散后发行了杰出的个人专辑《一切都将过去》。次年,他通过“孟加拉的音乐会”开创了摇滚乐坛的首次大型慈善活动。1974年,哈里森开始单飞之旅,出版了一系列杰出的个人专辑,并和埃里克·克莱普顿,Ravi Shankar以及另一位甲壳虫林格·斯塔尔进行美妙的合作。八十年代后期,哈里森和朋友鲍勃·迪伦、汤姆·佩蒂、罗伊·奥尔比森及杰夫·林一起组成了“Traveling Wilburys”。但大多数时间里,以及随后的九十年代,哈里森都是在英国和夏威夷的家中度过的。他照看花园,弹奏尤克里里琴,和妻子奥莉维亚、儿子达尼共度宁静时光。乔治·哈里森一生中共有12次上过《滚石》杂志的封面,8次作为“甲壳虫”成员,3次作为单飞后的个人,1次是特别纪念专辑。20011129日,他死于癌症,终年58岁。

乔治的故事

“乔治本身并不神秘,但他内心深处具有强大的神秘力量。看着他逐渐展示这些神秘之处,令人颇感有趣。”约翰·列侬在1968年这样评论哈里森。在“甲壳虫”突然之间席卷乐坛并改写文化和历史之际,哈里森是乐队中最不为人知一员。之后,他表现出是乐队中最具前瞻性的令人惊异的隐藏宝藏。当“甲壳虫”的脚步停止时,哈里森最早获得单飞的成功。他创造了精彩的“后甲壳虫”独奏时代。但自七十年代中期开始,哈里森退出了流行乐坛和公众的视线,在伦敦郊区的大型别墅中进入隐居状态,他远离报道,故意和当今流行乐坛的口味保持距离。

哈里森曾说:“成为‘甲壳虫’的一员就像梦魇,一个恐怖故事。我想都不愿再想。”“甲壳虫”所有的成员在一生中都得到大量的爱,他们也一直在通过音乐告诉别人,爱是忠贞的关键,并将拯救我们。为何拥有此种天赋和视野的人会将这一切视为梦魇?能够回答这个问题的人已经离我们远去了。

有时,乔治·哈里森会说自己和另一位甲壳虫成员林格·斯塔尔是“甲壳虫中的经济舱”。此言既是自谦,又暗藏讽刺,似乎暗指约翰·列侬和保罗·麦卡特尼才是人人喜爱的甲壳虫乐队中备受瞩目的焦点,更不用提这两人的私人财富了。相形之下,乔治和斯塔尔仿佛只是既有天赋又有运气的乐队伴奏者。

在清理甲壳虫乐队成员在利物浦的故居时,人们发现,最热衷于标榜自己“工人阶级身份”的约翰·列侬的家境比乐队的其他成员都要好。而乔治和林格·斯塔尔居住在美国人所谓的“低收入住房项目”的社区里面。不过,乔治的童年并不缺衣少穿,作为公交车司机的父亲一直支持着他的生活,家庭成员关系密切。母亲形容少年的乔治“很少淘气……聪明……极为独立”。

哈里森是家中唯一一个读完语法学校的成员,并于1954年进入高中念书。在学校,他不是优秀学生。但就像那个年代中英国和美国的年轻人那样,他对传统的学术衡量标准不感兴趣,并非真的不感兴趣,而是出于标明自己的一种态度。他们这批人目睹了以摇滚乐为代表的社会文化剧变的到来。利物浦则比其他大多数英国城市都更早地做好了摇滚乐大爆炸到来的准备。同时,哈里森的母亲对儿子的种种青春期叛逆行为都持宽容态度,几乎很少反对他想做的事情,比如说穿牛仔裤留长发。哈里森上班后,年轻人挂着吉他到处晃成为一种时尚。当母亲见到哈里森的吉他素描后,就给他买了把便宜的吉他。从此,乔治常常经夜苦练吉他指法。

这时,哈里森已经认识长他几岁的另一位摇滚乐迷——保罗·麦卡特尼了。麦卡特尼教了乔治好几手更为复杂的爵士弹奏法和吉普赛弹奏法,让他十分佩服。麦卡特尼又将哈里森介绍给了约翰·列侬。尽管列侬很赏识哈里森的吉他才能,却不太愿意让哈里森进入自己的乐队,因为他觉得哈里森还是个“孩子”,而且哈里森老像个不邀自到的小弟弟一样尾随着列侬和姑娘约会。但列侬的母亲在一次车祸中不幸丧生后,哈里森前去安慰,列侬十分感激。之后,哈里森便进入了列侬的乐队。乐队里的成员来了又去,去了又来,哈里森是不变的那一个。最后,他们决定给乐队改名为“银色甲壳虫”,最后确定了更为简洁的叫法“甲壳虫”。

从一开始,乐队的天然领袖就是列侬。列侬和麦卡特尼通常都唱乐队歌曲的主旋律,而且他们开始自己写歌。列侬和麦卡特尼有个握手协定:无论是他们分开创作的还是合作创作的歌曲都连署为列侬-麦卡特尼。这样,哈里森便落了单。尽管他认识麦卡特尼在先,他却折服于列侬的领导魅力之下,并且失去了麦卡特尼的忠诚。偶尔,列侬也会让哈里森唱唱主旋律或是弹弹主调,但很快,哈里森在乐队中的次要位置得以确立。但哈里森的吉他在“甲壳虫”早期的发展中奠定了基础。三人之间形成了这样的关系:列侬和麦卡特尼是乐队的注意力中心,哈里森是随队找乐并进行探索的。

1960年,乐队前往德国汉堡演出。那时,乐队有了鼓手皮特·拜斯特。在短短几个月时间里,乐队得到了磨炼,除了毒品和性以外,他们还学会了如何为一群激情而粗野的观众演出。但是,因为哈里森还不满18岁,在成人酒吧里演奏属于违法行为,当地警察来找他的麻烦。哈里森被驱逐了。送哈里森去火车站的Kirchherr说:“他看上去非常失落和可怜,站在月台上,紧握那只被敲碎的吉他盒,眼泪夺眶欲出。”当年的12月,哈里森回到了利物浦。后来他回忆说,天阴沉沉的,感觉自己被抛弃了,而且他不知道列侬的乐队还会不会再要他。

那年圣诞,其他成员也回来了。这支乐队虽然灰溜溜撤出了汉堡,回到家乡却意外受到了欢迎。他们在俱乐部演奏,姑娘们开始喜欢他们的歌。196110月,众所周知,甲壳虫乐队的命运发生了重大转折,唱片店老板布赖恩·爱泼斯坦决定做他们的经纪人,并在无数次碰壁后,于1962年促成乐队和EMI公司签约。当年10月,一首《Love Me Do》登上了英国排行榜的前20。接下去的全盛期,他们在一周之内有6首单曲同时活跃在前20的排行榜中。他们由此踏上成功之路。

1964年,电视将“甲壳虫”乐队介绍给了美国,美国人为之痴狂。当他们乘坐飞机前往美国表演时,每个人都非常紧张,哈里森尤其惴惴不安:“美国人什么都有,为什么会需要我们呢?”乐队乘坐的飞机到达肯尼迪机场后,歌迷的呼声雷动,好像是在迎接总统一般。记者招待会上,有人问:“乔治,你为什么不笑?”哈里森回答道:“笑的话,我会伤到自己的嘴唇。”那时,美国的猫王让人们见识到,叛逆可以怎样成为令人目瞪口呆的时髦;英国的甲壳虫则让人们看到,风格是如何披上文化启示的外衣的。总之,一切告诉人们,时代变了。

在辉煌的成功背后,是列侬和麦卡特尼之间的嫌隙,而哈里森的伤害最大。他的伤害来自于乐队中低人一等的地位。其实哈里森的演奏为甲壳虫乐队的许多著名曲目添写了至关重要的笔触。舞台上,他总是站在列侬与麦卡特尼中间靠后的位置,以娴熟的吉他演奏技巧与和声为乐队中的这两位主要人物伴唱。但没有人会去注意他迷人而智慧的乐曲贡献,比如说《Yes It Is》中创新性的吉他回应,《挪威森林》中的锡塔琴段落。他总是在列侬他们的影子里,甚至常被制作人乔治·马丁批评。批评的主要原因无非是哈里森的疏于创作歌曲。事实上,哈里森写了不少曲调,但都没有拿去给列侬和麦卡特尼听。哈里森在1969年接受《新音乐通讯》的采访时说:“想到要给约翰和保罗弹奏我的歌,我就不愿意去找他们了,这是一种心理障碍。因为我知道曲子会遭到何种待遇,我需要花时间来劝说他们。因此,有很多歌曲我就听之任之了。这是一种害羞的表现,一种退缩,我总是想给自己找一条更轻松的路子。”同时,列侬在接受《滚石》的采访时,这样说哈里森:“他就像个该死的小孩,整天乱逛。我花了好几年才开始认为他可以和我平起平坐。”

哈里森还非常不喜欢乐队所引起的轰动。他在从美国返回英国的飞机上说:“这一切多他妈的愚蠢啊!闹烘烘的,就像一群演出跳蚤。”这种感觉从来没有离开过哈里森。在后来一次在日本的演出中,只要听到一阵不同寻常的欢呼声,他们就会抬头张望,看看是不是哪位成员被枪击了。哈里森从来不愿意自己变得太有名。当他和第一任太太,模特佩蒂·伯艾德约会时,佩蒂常遭女歌迷攻击。他觉得自己的歌迷就像一群封闭的永不知满足的人,常常具有威胁性,无尽地索取,很少能给予理解。他说过:“他们把我们当作自己变疯狂的理由,然后再怪罪到我们的头上。”

1966年,乐队停止了巡回演出。就在此年,哈里森和列侬在牙医的诱导下吸食LSD,感受到了前所未有的超越理智的体验,从此开启了他带有哲学意味和精神意味的不断求索,并影响到当时的流行文化和青年文化。哈里森这样来形容他吸毒的感觉:“每片叶子里面都有一个上帝。好像用12小时体验完了几百年。”哈里森开始迷恋锡塔琴,为了将这个有难度的乐器学好,他前往印度拜师。《纽约时报》曾这样评论:“哈里森是最早一批认识到古老音乐传统的重要性的西方音乐人,而他们又扎根于本土,了解本土的流行音乐和经典音乐。……他在将几代年轻人带出死气沉沉的欧洲音乐中扮演了重要角色。”和锡塔琴大师的友谊,以及印度音乐,都改变了哈里森的世界观。他发现了通往灵魂的另一个开口。在60年代后期的嬉皮文化中,哈里森对精神和灵魂的兴趣像野火般燎原,影响了米克·贾格等一批乐队,和大量的英美青少年。当然,对很多人来说,这是一种时髦。对哈里森来说,人生由此改变。

1967年的专辑《Sgt. Pepper’s Lonely Hearts Club》可谓甲壳虫乐队的颠峰之作。它意味着摇滚成为了艺术,而艺术是大众媒介。哈里森开始喜欢上通过冥想来克服人类的弱点从而达到狂喜,并带列侬听印度神秘主义的讲课。同一年,乐队经纪人爱泼斯坦由于自己心爱的乐队不再巡演,深受打击,服用过多药物死去。就是冥想也无法抹去哈里森和其他成员脸上悲痛的表情。他们茫然不知所措。

1967年,甲壳虫拍摄了电视短剧。1968年,他们成立了苹果公司,并推出《白色专辑》。形势并不很妙。麦卡特尼提出再次巡演,哈里森和列侬死活不肯。哈里森感觉到列侬对乐队变得不那么在意,而麦卡特尼想取代列侬成为乐队首领,在一次争执后,麦卡特尼当着摄像机的面对哈里森说:“你就是一团屎!”哈里森很快离开了乐队。但是,很快他又回来了,参加了演出。当列侬和麦卡特尼的矛盾无法解决时,乐队终于散伙了。哈里森在最后的专辑里写的《太阳来了》和《有时》为他赢得了赞誉。

甲壳虫的散伙中,麦卡特尼通常被认为是不地道的,他甚至以此作为自己单飞新专辑的商业宣传。但是甲壳虫的散伙让哈里森感到前所未有的满足。现在看来,如果当时乐队不散伙,那么哈里森永远是那个“安静的甲壳虫”,是列侬的小弟弟。乐队的散伙则给哈里森带来了新的刺激。他手里已经录制好了两首单曲,在以前的乐队生涯中还有些存货,再加上规律的作曲,就可以形成有别于甲壳虫的新专辑了。他庆幸以前没有把自己作的曲子交给其他人去审阅。他和多位音乐家合作,最后出来的专辑叫《一切都将过去》。新专辑的封面照片让列侬很恼火,因为照片上哈里森坐在中间,身后有四个影子,暗示分裂了的四名甲壳虫成员。哈里森说:“不管发生什么,不管它是成功或失败,我都要继续自己的事业,让精神得以安宁。”事实上,新专辑主题广泛、音乐丰富,获得了成功。哈里森走出了阴影。

在举办完“孟加拉的音乐会”后,哈里森和佩蒂的婚姻开始出问题。哈里森认为根据宗教信仰,性仅用作生育,佩蒂觉得很孤独,开始投向埃里克·克莱普顿的怀抱,导致后者写出了那首著名的歌曲《Layla》。哈里森依旧和克莱普顿保持良好关系,直到事情发展到实在无法遮掩,三人坐到了一起。哈里森说:“我觉得我最好和她离婚。” 克莱普顿答:“那我必须娶她。”克莱普顿和佩蒂结婚时,哈里森出席了,还说自己是克莱普顿的姻亲。

1973年,哈里森再出专辑《生活在物质世界》。又一次成功。证明了他是单飞后最成功的一名。1974年,他开始了在美国的巡回演出,并受邀去白宫拜会了福特总统。在不断出专辑的同时,哈里森有时在媒体露面。70年代,他的生活再度有了变化。他认识了奥莉维亚,他们都喜欢精神层面的研究,奥莉维亚帮助他治疗由于过度抽烟和肝炎导致的沮丧,还给他生了个儿子,他们结婚了。

之后,哈里森遭遇了一些法律上的问题,因为修改了别人版权的歌曲的一些唱法而被人起诉,结果败诉,赔偿了50多万美元。这打击了哈里森的作曲积极性:“我害怕去碰钢琴或是吉他,怕碰到别人拥有的声音。”而列侬被刺事件“毫无疑问把我们都吓着了。如果有歌迷认出我向我扑来,我就觉得紧张。”

痛苦在晚年缠上了哈里森。1997年,哈里森动了喉癌的手术。1999年,一位歹徒闯入哈里森的家,用刀重伤哈里森,幸好奥莉维亚和歹徒缠斗,给哈里森留下了时间,保住了哈里森的性命。但伤口离哈里森的心脏不到一英寸。这位歹徒是名精神分裂症患者,称“甲壳虫乐队是巫师”,他是被上帝派来杀死哈里森的。2001年,哈里森在美国做手术取出了肺部部分感染的癌细胞组织。7月,哈里森又患上了脑瘤。当年1130日,乔治·哈里森终于永远地合上了双眼。

哈里森曾认为,有目的的生活和对爱的投入是生活的最高目标。但他最后理解到,若要在此世界存活并救赎痛苦,还需要比爱更多的东西。有时黑暗是不可战胜的,有时爱和理解不能拯救困惑骚动的心灵或受伤的灵魂,正如哈里森著名的《死亡的艺术》表述的那样。换言之,爱是奇迹,但爱同样可能是需要付出代价的可怕的事。

我的花草茶快断档了

2004年4月19日 | 作者: 蝶舞

要买质量好、新鲜好味道的花草茶,上哪里去买呢?我的花草茶要断档了!

家里的玫瑰、熏衣草、柠檬草苹果茶都只剩了一点点。玻璃小罐子里放着浅浅的一个底,很可怜的样子。杭白菊普通然而好喝,却喝腻了。现在最觊觎的是柠檬草、菩提子、洋甘菊和肉桂。

最近专门买了壶来喝花草茶,急于好好消费我从无印良品买来的柠檬草苹果茶。花草茶毕竟比较适合夏天。圆肚子的蓝花小壶,配两个杯子,大小正合适。瓷壶保温,茶水一直不凉,喜欢得紧。

也很喜欢乌龙,但没有泡乌龙的茶具,就懒得喝。

喝绿茶的各种茶碗茶杯都有,有油滴杯,也有普通的景德镇古窑的茶碗,绿茶就喝得多。

从来不在北京任何一家茶叶店买绿茶,因为不信任。绿茶的品质有多方面的考量。在江南,喝茶的讲究中,绿茶要是新鲜的,一定是当年的,明前、雨前的尤为珍贵(我就只喝这样的);一定是采的芽尖,泡出来是完整没有碎叶片的,最好是旗枪;一定要储存在冰柜里保证其新鲜程度;条索紧密,覆盖一层白色绒毛尤佳,色泽还要均匀……等等。好茶其实一闻一看便知。北京非常不容易买到这样的好茶,也少有人懂得欣赏,干脆不买。只等着家乡茶场每年拿茶过来,往往一两就数百元。滋味美妙异常。今年还喝到一种名叫白茶的绿茶,味道比去年喝的野茶尤佳,不知有什么缘故。

至于花草茶,讲究没有那么多。但好与不好还是有相当差异。在小茶叶店买过玫瑰花蕾,记得十分便宜,10块钱左右一两,可以喝好久。但要挑,找那种花蕾完整紧密气味芳香的,最好是当年的。现在买的话很可能是去年夏天的玫瑰,如果在秋天买就能喝到当年夏天的玫瑰了。买过一种号称是西北出品的野玫瑰花蕾,香极了。有人建议我去妙峰山买,怕是远水解不了近渴。

菩提子一直没有找到,味道则很好,相当觊觎。

也许应该去雕刻时光看看,又怕和星巴克的咖啡一样难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