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丝秋意
周一那一天。睡得很沉,蓦然之间睁开眼睛时,看到正对着床的窗外的阳光透过窗棂在地面画了一个金色的方块。第一缕晨光,透过窗前的矮树巴掌大的叶子,静静地投进屋内灰色的地面。地面上就多了一个菱形的方块,半透明的叶子的投影在里面晃啊晃。偶尔的,一只小鸟收着翅膀的影子从叶子间掠过。在我低低的床上看出去,对面我喜爱的北京典型的红砖墙小楼的半边被照得金亮。
转过头去,看了一眼手机,六点半。没有动。依旧仰卧着,只是微微将脑袋探出去了些。凝神。阳光金色闪亮,空气清新通透,温度干燥凉爽,植物成熟饱满。喜悦在一瞬间涌上心头:秋天来了吧。
这一刻的静谧竟如同我在新斋住时那些秋天的日子里的每天所见。那时,也是在下铺,一楼,睁开眼睛时总要一动不动地感受着图书馆前人来人往的脚步,踢球的男孩的笑声,情侣的细语,图书馆的红墙,金绿的树叶,那棵枫树如何渐渐变得通红,又如何积满白雪。还记得窗前自己做的纸花瓶里插了一大把芦花,细碎的白绒飘扬在风里。窗户被敲响,踢球的同班男生收工了,要求报告汽水。这些同学了两年半的男孩,现在已经分散在美国和英国各个城市了。
合上眼睛,我又睡着了。梦乡如此甜美。
深深呼吸,秋天的气息。走在街上,仔细看一家家没有注意到的小店:理发店、书店、超市、音像店、四川小吃、服装店、饰品店、云南特色店…..周杰伦的《简单爱》和《说不出口》飘荡在街头,公交车热热闹闹地刹车、开走。盼望去喝一碗豆浆,买一条合身的裤子。想到刚收到的另一个女同学来自美国的信,想着她的幸福:my husband is still sweet to me:)。想着那些来来去去穿梭在欧洲,美洲和中国之间的几个班的同学。想起候湘婷的歌,不是那首《秋天别来》,而是《一起去巴黎》:
昨天我们决定
明年我们要一起~ 去巴黎
要先一起补习
至少学会说一句~ 我爱你
我想我还不够聪明
还好有你陪我练习
要去巴黎 叭啦叭叭
昨天我们决定
明年我们要一起~ 去巴黎
要先锻炼体力
谁都不许感冒 不许生病
打工赚钱 准备行李
带着地图 坐上飞机
要去巴黎 叭啦叭叭
不过明天的事 谁知道
今天的你不知道
今天的我 今天 过了就好
虽然明天的事 谁知道
明天的你我知道
明天的我 希望明天 快到来
不知道,那些飞来飞去的我的同学是否也会有相同的轻快的感受。也许吧!谁知道呢?至少有的人笑笑说,要去英国给老婆做饭,就这样消失了。很久很久以后,一封电子邮件,写满熟悉的表达方式,只有同学间才能明白的说法。
对我,就这样,走在热闹而又安静的秋日的街道上,已经很好。
那些我爱过的香水
阿玖啊阿玖,偏偏你喜欢过的香水,都是我所不喜爱的,遗憾了~~
不爱CD,不爱Chanel,不爱纪梵喜,不爱什么No.5,梦露宣言说爱穿着它睡觉的经典;不爱毒药,不管是绿毒还是紫毒;不爱令戴安娜王妃迷倒王子的Miss Dior(迪奥小姐);不爱亲密接触里面制造香水雨的Dolce Vita。不爱它们,只因为无法喜爱。
我曾经爱过什么呢?听着衣服飘动在风中细碎的铃铛声,回忆那些记忆中的香,淡淡的回忆,心被牵动。
爱上一款香水是需要缘分的。正如萍水相逢那一瞬间,那一眼,那惊世骇俗的容颜。可以那么轻易地爱上一种味道,在短短几秒钟内直了地说:“我要它。”只因为它能够毫无抵触地通过感官直达身体最深处。它就是我想要的,我知道。这比爱上一个人简单得多了,也比爱上一个人单纯得多。当终有一日厌倦自己,厌倦自己的生活,我知道我对这款香水的迷恋一定会淡去,但我无须为自己的淡漠而感到不安。从某种程度上来说,与香水的爱情比其他任何感情都要大度而无负担。
爱上的第一款是CK one。好在那是八年前,中国还没有太多人知道它,在清华更不可能发生撞香的糗事。喜欢上它的磨砂瓶子,透明色泽,青涩而执拗的味道,有一种理想中的烟草该有的气息,单纯而矛盾,18岁的年纪吧,像朵花苞不肯开放。也因为CK one,而喜欢上卡文克莱恩的其它香水的名字:矛盾,沉迷,存在,永恒,分别是contradiction,obsession,be,eternity。那么简洁的单词,有美感,如同CK香水瓶子永恒的线条简单,像寡言而令人遐思的男子。
四年后喜欢上的是Calotine的Pastel,包装如同淡淡水彩画,粉红粉蓝粉绿粉黄,俱是充满不实际幻想的愉悦心情。味道是鲜果和鲜花的混合,香气起初浓郁,旋而清爽透彻无比,香气的变化亦真亦幻,令人好奇。夏天。那就是夏天的味道吧。曾经很快乐的一个夏天,浸在它的气息里。如同畅饮鲜果般芬芳,总让我想到肌肤洁净目光狡诘笑声爽朗的女孩,赤足走在大太阳下面,面容饱满,泛着健康的红润。你抓不住她。
再两年后,喜欢的是兰蔻的Tresor,理由简单之至,不经意中闻了一下,想,这就是我的香水吧。轻柔的野玫瑰香气,铺天盖地的野玫瑰仿佛在身边展开,又杂以杏花、鸢尾、丁香、铃兰、琥珀的气息,酿成粉橙色的液体。让我想起“一朵玫瑰是一朵玫瑰是一朵玫瑰”,而这朵玫瑰也和其他玫瑰一样只开了一个上午。温柔得醉人的Tresor,与肌肤的气息相融,熨贴得舒服无比。这样的香水,是可以把自己裹在棉布的衣服里面,窝在家里看书发呆的。爱自己,一个人的温暖。兰寇的其它香水亦以其漂亮纯粹的色泽诱惑我,鸡尾酒般鲜亮跳脱,尤其那款叫“Oui”的,多么俏皮,据说是覆有伏特加的鲜果冻味。
娇兰Guerlain是我的最爱。爱之深,而无法下笔一一描述。那些一个名字就是一个故事的香水,几乎都成为了传奇。那些有美丽的灵魂附着的香,如同遥远国度之物,有慑人心魄的魔力。莎乐美,一千零一夜,午夜飞行,圣莎拉……只说我爱的吧,香榭丽舍,有着含羞草的味道,金色的液体,总觉得就是fanfan,隔着玻璃的两个人,吸引、孤独,微妙感情间的犹疑,懦弱。隔着玻璃的双手相合,而十指纠缠,这份情愫,绞人肺腑,说不清楚呢。虽然作为代言人的苏菲玛素目光炯炯地展开健美的胸脯昂着头,可我还是觉得,那是fanfan,一个和我同样沉溺于气息的骄傲的傻孩子。
不如这样吧。找个更有侵略性的香水,Hugo Boss的Deep Red是这么说的:做你想做的工作,过你想要的生活,约你喜欢的男人…..瞧,多么直白的现代人!我喜欢。
跑步散记
喜欢在黄昏的暮色中围着东操慢慢地跑,这是一种我以前没有发现的美丽。
黄昏时候的天是灰蓝的,暗暗的,但是操场中间的草坪又是鲜艳欲滴的浓绿,那样的草色,生气勃勃的,真是让人心情愉快。穿著我的小红跑鞋,一步一步踏在塑胶跑道上,均匀地呼吸,鸟儿从高高的天上剑一般地滑过,偶尔的一声鸣叫提醒我它的存在。东边铁丝网外隐约的绿树,有走过的人,传来不甚清晰的谈笑的声音,细碎的,幽幽的。一圈过去了,身子热起来,两圈过去了,有些累,深深呼吸,好像突然间就跑开了,继续匀速向前。身子还是很热,能感觉汗在背后沁出来,但是脚步却越发轻盈,有点飘。这个时候,可以开始想一些心事。
今天去东操,东操给了我一个惊喜。正打算跑,突然间,草坪上冲出几股白色的水柱,非常有力,冲得很高。然后水慢慢下来,开始移动。没想到,东操的浇水都这么气势磅礴。西边几股水柱相对冲射,形成一个拱桥的形状,上面彩虹般的一道雪白的水柱,水柱的下面挂下了密密的水雾,如同瀑布冲下后形成的雾气一般。碧绿的草坪顿然笼上一层白色,雾气飘动着,分外凉爽而湿润。绿色和白色,盈眼的,冲击着感官,还有水汽的气息,缭绕不散。如同电影中的布景一般,那么不真实地美丽,我被深深吸引。傻傻看了一会儿,开始慢慢跑。这下子,听不见鸟叫了,只有水珠落下的声音,忽左忽右。突然间,一股水柱扫过来。看着那个小小的瀑布迅速靠近,我根本就不想逃开了。站立着。哗地一下,双肩落满清凉的水珠,头发也湿了。忍不住大喊一声!
长跑并不是我最喜欢的运动,较之跳操或是舞蹈,还是后者更令人轻松愉悦。但是喜欢看着别人跑。在那一圈一圈坚持不懈的跑动中,有一种生命的美感。会让人觉得,那具身躯有着源源不断的能量可以发散,那种能量可以让任何压力都消散于无形,可以让一个人显得充满意志力。我不是个跑步很好的人,但是我欣赏并admire跑版的xdjm。看着你们,让我觉得,没有什么是不可能的。
当然也喜欢自己跑步了。喜欢跑完后淡淡的倦怠,和依旧清醒的思维。喝一口水,慢慢走杠铃那儿,躺在最小的那个杠铃的下面,吸气,再把它举起来。That is my perfect moment!
向左走,向右走
第一次知道几米的这本书,是在轻快姐姐家的床头,有点困,迷迷糊糊的,听到旁边两个人在读里面的台词。好像是有下雨的天,孤独,什么的。有一点忧郁,有一点无奈,快乐呢,也是终于相遇后平静中的轰轰烈烈。这些词语和着女孩子的声音,好像小雨点一样落在耳边。我终于睡着了。
然后,忍不住会想,为什么人要这么固执于自己的习性,坚持一些不必要的东西,而使缘份错过呢?向左走,向右走,女孩子向左,男孩子向右。
在机场的时候,鬼使神差地走进书店,买了这本图画书。握在手里厚厚的。心里是痛楚的。以为只是书里面的故事,却其实是可以发生在现实生活中的真实。
特别喜欢他们第一次的偶遇。是啊,在这个城市里,那么多人素不相识,在同一个地方生活了一辈子。而他与她偏偏相遇了,而且,在那一瞬间,爱上了彼此。“像失散多年的恋人。”这样的美好,不是每个人都会有的。而接下去由于彼此个性而造成的错过,却常常发生在每个人身上。她爱我吗?她不爱我。她不爱我。。。他爱我吗?
爱情在疑问中消失,像一个泡泡一样,碎了。也许爱情并没有消失,爱情像空气一样残留每一次的呼吸里。但是,爱情的泡泡没有了,看不见了。我们宁愿相信誓言,而不相信看不见的心灵的感受。可是,那一次次的呼吸,会叫人心痛的吧。
不太相信书中的结尾。不太相信一个固执地向左走的女孩会再次碰上那个固执地向右走的男孩。除非是神对他们特别眷顾。是的。春天来了。可是那个小小的壁上的洞中的小小鸟会让他们永远在一起吗?也许,那些被他和她都看到的小孩,都喂过的流浪狗,和逗过的猫来得更真实。遗憾的错过总是更多地成为我们生活中的痕迹。
小鸟的温暖
吃完饭去取我的相片,看到门口有人的手上停着一只小鸟,绿色的,秀气的,纤细的。
居然不飞走,就那么安稳地呆在一根手指上,静静地望着。
是洗相片的的小姑娘养的鸟,一直都不会飞,说是很粘人。
我好奇地看着它,它也看着我。
把手指伸过去,它就迈开小爪子,先是左爪,然后是右爪,
抓住我的食指,停住了。
在那一瞬间,我都不会呼吸了。
好像是一小块冰停在手指上,害怕它滑落,就碎了。
那么小,几乎没有分量。
可是,又能直觉地感到温暖。
小鸟的体温通过一双纤细的爪子,紧紧地抓住我,传达给我。
虽然细微,但是那么坚定,那么充满信任。好像一股细细的热流,一直流到我的眼睛里。
我看着这个小小的生命,看它莫名其妙的信任。它微微地仰着头。
身边传来微弱的玫瑰花的气息和傍晚时分杨树的气息,
那一刻,觉得好温暖。
把它放在肩头,它就去叼我的发丝,像以前养过的小鸭、兔兔一样。
把它放在地上,它就摇摇摆摆地追过来,爬上我的鞋子尖。
在暮色里,小鸟的温暖。
花落的声音
静静的一个人的屋子里。
只有清明时节细雨纷飞的气息不可阻挡地钻入窗缝。
我随意地翻着书。
“扑洛”一声,很细微的,传入耳中。
屏息,凝神。
“扑洛”,又一声。那么细碎的声音,如果不是屋子里面太静,一定会听不见。
可是,是什么呢?
转过头去,身后桌子上的大捧黄色百合正开得鲜艳,纯净的颜色,怒放的蓬勃。
可是,不知恁的, 几片花瓣却躺在了桌面上。
拾起掉落的花瓣,轻抚,依旧饱满、艳丽。
疑惑。
轻轻摸了一下怒放的花丛,刹那间,几片花瓣像承受不住的蝴蝶,像瞬间碎裂的玻璃,落下来。
“扑洛”、“扑洛”、“扑洛”
桌面一下子被铺满掉落的花瓣。
原来,我听到了花落的声音。
从来没有见过于盛放之际就毅然决然离去的百合花瓣。
这捧快乐地开了近两周的百合,每次不是花瓣凋萎到只剩下薄薄一层纸样是不会舍得掉下的。
而我,是个不介意花谢的人,看它完成自己生命的周期,从最开始,到最后。感叹过花开的短暂,就像少女的情怀一样不可重来。可是,这就是生命。曾经绚烂过的生命,无论它坚持的时间的长短,都是美的。而且,能够坚持到最后,本身便是一种胜利。
可是,我不晓得,它也会选择在最美的时候掉落。
“如何让你遇见我,在我最美丽的时候。为此,我已经在佛前求了五百年。”
女孩子的心中,都会选择在最美丽的时候出现在爱人面前吧。
花儿呢,选择了在最美丽的时候离开。
那种结束美丽的勇气,仿佛是为了博得别人一声遗憾的叹息,在这叹息中给美丽画上句点。
让你永远不会忘记它曾经的绚烂。
将这个做到极致的是樱花吧。
大株樱花树,花儿盛放如绚丽云彩,如薄雾缭绕。风儿吹过,甚至只要轻触树干,花瓣便会无止尽的落下来,落下来。打着旋儿,落满双肩。轻盈而又脆弱。如同薄命红颜。
对樱花的爱,永远掺杂了一丝怜惜吧。
而百合,我的黄色百合,你的落下,又是想告诉我什么呢?
子夜,写给我即将开放的朱顶红
我把它放在书桌的一角,时不时地去瞄一眼。心中一片安宁和喜悦。
朱顶红,我的朱顶红,在一个小巧的红色花盆中即将喷薄而放。翠绿而挺拔的叶子,边缘
有些许透明。从叶子的边上抽出来的两支花茎一高一低。高的那枝高高的探出叶面,粗壮
的圆筒形花茎上顶着一个像荷花那样的花苞,像沾满浓墨的毛笔一般遒劲有力。花苞已经
裂开,探出的花瓣红色的调子,透着些绿和白。好像即将出浴的美女,在缭绕的雾气中让
你期待她肌肤的色泽。低的那枝还很纤巧,静静的立在一旁,不作声。非常美妙地,叶子
和两支花茎形成了令人舒服的平衡。
欣喜。那种一秒一秒看着自己亲手种出的花在眼前一点一点展开的感觉,光光欣喜是不足
以形容的。那是花的精灵带给你的奇妙历程。让你充满期待和被嘉许的感觉。
难以想象,一个月前一个褐色皮的球茎埋在土里,那么不起眼,甚至担心它是不是能活。
现在,就那么生气勃勃地昂然挺立在眼前,像一个得意的士兵。
刚种下去的时候,芽出得很慢。两个芽苞非常缓慢的一点点长出来。可是还是很高兴,每
天有事没事就蹲在地上看着它,看那一点点的小芽,那一点点的绿色。然后就受到高人
指点,知道种这种球茎的东西土要浅,要把球茎都露出来。于是赶紧回去扒土。又有高人
告诉我,如果出花苞的话,要用刀将球茎刻一下,像刻水仙那样,方便花苞窜出来。又赶
紧回去用小军刀细心地刻。之后,叶子呀,花呀,都跟发了疯一般拼命地钻了出来,每天
看到它,都有目不暇接、日新月异的感觉。又有高人告诉我,要玩命儿地晒它。于是,在
越来越灿烂的阳光中,我的朱顶红茁壮成长。晚上回来的时候,花苞还刚刚裂了条缝,现
在,花瓣已经出来了,好像是两朵。
朱顶红,像荷花般修长而亭亭玉立的花朵,披着一层淡淡的薄雾,在木头的音乐盒和法国
街景的照片旁那么沉静,少女般新鲜而充满生命力。我不知道明天日上三竿时我醒来的时
候,花儿是否已经盛放?盛放时的花朵是否还会像现在一样给我这种心情。所以,在子夜
时守候今春开放的第一朵花,将片刻的心情留下,给我的朱顶红。
也许,我已经不像儿时能够为了看一朵昙花的开放而目不转睛地盯上一个小时。但是,一
朵花在室中静静地开放,已经能给我带来一夜的安逸。
在荷兰吃到的美食:西式蘸酱菜
在荷兰吃到的美食:奶酪丸子
正在念书且不挣钱的穷鬼如我,能在荷兰吃到些美食,主要因为蹭上了数次招待会(reception)和饭局。
也正因为如此,要保持风度,更不好意思多吃。每每想起更加念念不忘。
第一想起的,就是一种我取名为奶酪炸丸子的东西。
(请原谅我的无知吧:))
那是在阿姆斯特丹一个美得一塌糊涂的历史悠久的哥特式教堂里,
屋顶高耸,墙上有圣经人物的浮雕。
一位美丽的waitress走过来,手里托了一个篮子,
篮子里垫着布,上面摆放着小球,
乍一看,像油面筋。
拿起来,还是热的。
放在嘴里,一咬,一股奶酪特有的浓香溢了出来。
外面是一层炸过的薄薄的酥皮,
里面是用奶酪混合着别的东西,像是葱头啊什么的咸咸的浆状物,
非常香,又富有韧性。
话虽如此说,我当时两口就吞了下去,再想要,没有了。
人走掉了。
如果上天再给我一次机会,我一定会分三口把它吃下去,
让我的味蕾多一秒钟的享受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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